第234章 年薪百万不是梦?(23)
关于文欣喜起诉杨小军离婚这件事,玉龙村的村民们分成了三派。
一派思想相对保守的村民认为:
男人年轻的时候犯点错,只要是真的能改,为什么不能给个机会呢?谁能保证,找的下一个男人就比第一个好?
年轻些的媳妇子们更多的是羡慕。
她们羡慕文欣喜家里没有兄弟!
即使同样是玉龙村出生,但凡家里有兄弟的,离婚后的她们都没法回娘家住。
但文家这种全女之家就是女儿们的福气了。
娘家父母和姐妹们都支持她离婚。
离婚后,想住娘家就可以住娘家。
想单独出去住,也是自由的!
第三派则瑟瑟发抖。
以前村里可没有媳妇子这么敢的,离个婚就要分走男人一半的家产?
如果......如果文欣喜这场官司打赢了,且成功分走杨小军的钱。
那......那会不会引发一波离婚潮?
中年夫妻,还剩几分情义?
尤其是那种男人常年在外头有花花草草的。
以前村里的风气都是让做媳妇子的忍耐一二,孩子大了就好。
现在,变成离婚可以分走一大笔钱会怎样?
村里这段时间的家庭氛围都和谐了不少。
龚伟已经好几晚失眠了。
想想老丈人那雷厉风行的手段,为打官司准备了两个月一点风声没外露,就等着三姐被抓再收网。
可见,得罪谁也别得罪他老丈人。
但是吧。
在知道二妹文欣喜竟然有很大的机会,能分走杨小军一半的财产时,他那平静的外表下如何不平静,只有他自己知道。
显然,杨小军的身价不是自己媳妇儿能比的。
但,他入赘文家这么多年,他媳妇每年村里的分红和杂货店的收入加起来,他盲猜应该也有两三百万。
离婚能分一半?
一半就是一百多万!
以他现在的工资,到退休前能攒够一百万吗?
应该不能......
所有人都在关注,玉龙村改革开放后的第一场离婚官司。
要不是这种官司不让旁听,怕是法庭外都能挤满人。
因为文欣喜一开始就拒绝调解,张彩律师的影响力很快就把案子推进到了初次开庭的阶段。
杨小军这边请的律师业务能力也不差。
他代表他的当事人,避开张彩律师实锤杨小军出轨一事。
摆出来的事实是:
1、杨小军没有重婚,也没有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证据就是,他的当事人每次去港城都是当天去当天回,都没留下来过夜怎么能算同居呢?
2、杨小军没有对文欣喜实施过,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行为。
反而是文欣喜对他非打即骂,事后还要逼着杨小军买贵重的礼物哄她高兴。
证据就是那一堆的包,甭管他的当事人是不是被骗,这包他是花真金白银给买回来的。
3、杨小军没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恶习。
4、当事人夫妻之间也没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当前婚姻法的离婚的核心标准是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断感情破裂的几大前提,他的当事人一条没犯。
杨小军的代理律师,总结发言:
他的当事人在婚姻中确实有过错,但他的当事人也是遭人算计,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彻底改正,且很有信心继续经营好这段婚姻。
这位律师的发言张彩律师早就料到了。
不想被分一半的家产,不离婚就是最佳解决方案。
甚至拖上两三年,都不知道杨小军名下的财产还能剩多少。
不是对方真的想挽留这段婚姻,而是对方在拖延时间,好降低财产损失。
她是在对方律师的举证基础上,解释何为“夫妻感情破裂”的。
“被告杨小军确实没有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他是连续五年时间,以一个月一到两次的频率往返鹏城与港城。
如果他每次找不同的异性发生关系,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一般性出轨、一夜情,或者直接定义为PC。
但他长期、多次出入第三者住所。
两人在公共场所都有牵手、拥抱、亲吻等行为。
第三者的邻居、物业人员也可以证明,杨小军出入登记的身份是对方的男朋友。
在第三者身上投入了五年时间、几百万的金钱。
如果这还不能证明,杨小军对第三者产生了恋人之间才有的情感。
那成年人之间怎样才算是爱情?
爱情就有排他性,婚姻也如此。”
杨小军的律师:“......”
感情的事情只能暂且先放下。
当事人双方,代理律师以及法官都心里有数。
打离婚官司的重点是什么?
不就是经济账么!
谈和不成就算账。
杨小军的律师试图证明。
杨小军账户里的钱,以及他投资控股的网吧和其他生意的资金来源都和文欣喜无关,这都是他的家族财产。
但张彩律师抓的重点是: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生产、经营的收益” 和 “赠与所得的财产” (除非明确只给一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即使当事人婚后创业原始资金属于父母出资,原则上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开网吧赚的钱属于经营收益。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这是“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这下轮到杨小军这边自证了。
能呈现在法庭上的证据,也不能胡编乱造。
且有得扯!
没有一桩离婚官司是开庭一次就能判离的,张彩让文欣喜做好打长久战的准备。
文欣喜担心的点是:
“如果杨小军死咬着感情没有破裂不放,是不是这婚就没法离了?”
张彩律师信心满满的表示:
“都二十一世纪了,花国就没有离不掉的婚,如果第一次起诉未能判离,还可以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届时‘多次起诉’本身也可作为感情破裂的佐证。关键在你,是否坚定离婚!”
文欣喜:“坚定,肯定,一定要离!”
什么样的感情一到对簿公堂的时候,彼此都是那么的清醒、冷静,以及那么的面目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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