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 公考上岸省政府,女友先把我踹了 > 第1466章 为所欲为

第1466章 为所欲为


流审之后,检方继续指控,就要重新选择陪审团。

如果仍然有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罪,那么检方可能就不会继续指控了,因为反来复去,代价非常之大,一个案子因此可能拖上好几年。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华夏,如果也让陪审团审判,怕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一个事情,总是有人反对,总是有人支持,不可能大家意见都一致,再加上有人在那里巧舌如簧的讲给你听,你本来是支持的,也可能最后动摇了。

产后抑郁杀人,确实有着让人同情的因素,可同情与有罪之间有没有联系?

律师说有,陪审团里的人也认为有,这就不好裁决了。

所以西方的法律是保护坏人的,当然了,这种说法有人听了肯定觉得刺耳,因为他们准确的说法是,因为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指控者,所以就要保护被指控者,因而应当这么说,西方的法律保护被指控者,而不是坏人。

这种说法理论是存在的,因为我们可能不小心会违了法,成为了被指控者,但这种被指控者能与故意杀人抢劫相提并论吗?

世界不是一座冰冷的机器,同理法律不可能是一只精确的手表,不可能准确地界定到分毫不差。

如果我只是轻微违了法,你说警方违反了程序,然后法律保护了我,我最多占了一点小便宜,因为我确实违了法,让警方以后长个记性,把程序捋对了再来执法。

可如果我犯下了严重的刑事犯罪,最后因为警方小小的程序瑕疵而判我无罪,我肯定是狂喜啊,可是这样审判是相称的吗?

如果在华夏,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最后平安无事出来,老百姓怎么看,一定认为这人疏通了各种关系出来的,这中间一定存在腐败行为。

如果有人说,他没有关系,只是因为警方办案有瑕疵,最后没办法让他出来的,那么老百姓一定会骂警方不会办案,把杀人凶手放纵了。

看着对警方的约束很严格,可是你看老妹的警察经常对着在街上的普通人上来就是一梭子,直接打死了。

这是不是公正的?

正常情况下不应当打当事人的腿部,以治服当事人为目的吗,为什么要直接打死?

这一打死,直接省了好多事了,在这个时候,好像没有律师对警察的做法提出质疑,好像有好多人还叫好呢,觉得这样做是非常好的,华夏警察应当这样学。

可在大家看来,无论这人在街上一时冲动做了什么,至少是一条生命吧,就这么一梭子打死了,人家的家属不悲伤吗?

那边被抓起来的杀人凶手判不了死刑,一边在街上喝醉了酒的醉汉就这么被打死了,一相对比,总感觉有些滑稽。

华夏人和西方不一样,一直追求的是实体正义,信奉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如果程序上很完美,可在实体上的正义没有实现,那么这样的程序是不是对的呢?那有人说,程序正义也是正义,可如果为了程序的正义牺牲了个体的实体正义,对个体是不是不公平?

虽然个体的正义与全体的正义相比,全体的正义更重要,但是落到个人身上,这种不公正就是百分之百的啊。

西方不是信奉个人主义的吗,为什么在这个事情上却相信程序正义是对所有人好,而不去考虑个人的实体正义实现呢?

实际上,西方也对此有反思,所以蜘蛛侠的电影才会那么火,蜘蛛侠如果去追求什么程序正义,估计是没有人去看的。

程序正义不是不需要,只是程序正义应当以实体正义为依归,而不是把程序正义当成了根本,认为只要程序正义实现了,实体正义就能实现。

有一句话叫作认认真真走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看上去所有的程序都走完了,在程序上一点错误也找不出来,实体的东西就出来了吗?

警察为了追求程序正义,该做的事不去做了,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的非常好,可是最后没能完成打击犯罪的任务,那要警察有什么用呢?

就好比那位世纪大盗张子强抢劫银行之后,居然被香江的法院判无罪,当他走出法庭的时候,他举起双手欢呼胜利,他欢呼的是正义的胜利还是他个人的胜利?

律师为客户服务,那么法律是为谁服务的?

法律是为法律人服务的,还是为普通老百姓服务的,这是个值得反思的事情。

所以罗律师搞的那一套不行,明显是想学方唐镜那一套,不去实事求是为当事人辩护,最后就是侥幸赢了官司,心里头也是不安的。

石德凯现在也是明白了。

他不说花两千万,就是花两个亿,也没法让他像张子强那样胜利地走出法庭,华夏不是西方,钱没法左右一切。

有人说,在华夏,权力可以决定一切,这话说的不够本质,应当说,金钱本身也是一种权力,权力的三大来源嘛,知识、金钱和暴力。

在西方自己只要有钱就可以得到权力,辛普森花了八百万美元请律师辩护,体现的其实就是一种权力,西方的做法是为个人赋能,而这个赋能就是有钱。

而在华夏,为了防止个人出于私欲而行危害社会之举,从古至今不准个人的势力极为膨胀,也就是说不准出现西方所谓的寡头,如果说允许寡头出现,那宁可让代表中央的权力来确定正义的标准,而不是个人来确定。

统一的中央政府来制定标准,而不是让有钱有势的个人来制定标准,这应当是最大的公约数,否则变成那种有钱真的可能为所欲为啊,华夏人是难以接受的。

西方人为什么能忍受呢,这就是人家有一套人家的意识形态教育,他就让你信这个,你看规定就是这么规定的,法官就是这么判的,警察办案没按程序来,如果找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你个人不行,要怪只能怪你自己,你没法怪政府,因为法院不是政府,国会也不是政府,国会负责制定法律,法院负责审判,是他们搞错了,你应当找他们。


  (https://www.bxwxber.cc/book/47937049/65008143.html)


1秒记住笔下文学:www.bxwxber.cc。手机版阅读网址:wap.bxwxber.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