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蓝衣道士救了猫头鹰
葡萄婆婆肯定想不到有人惦记着她年轻时摘的五味子哩。等到太阳升至中天也不见超超回来,大妞有点慌了。这小子,可不敢也迷路了。正要搭嗓子喊,小家伙兜着T恤衫从草窝里冒出来了。
“桃子姐,看!”
“啥?五味子?”
大妞跑上去一看,不是五味子,是只奄奄一息的猫头鹰。
“哪弄的?快不行了吧?”
“多可怜呀,在那边的松树下的石头缝里捡的,”超超满脸忧虑,“不知道哈能不能活。”
“是摔下来的吧,”大妞查看猫头鹰紧贴在冰冷的身体上的翅膀,右边的翅膀坏了,血已经凝成了块儿,看来摔下来有几天了。
“哈能治不?”超超兜着受伤的鸟,那股子调皮捣蛋劲儿一扫而空,成了严肃谨慎的少年。
“师父有法力,你忘了,”大妞不忍打击小桃子,把救治猫头鹰的希望寄托在白衣道长身上。她哪里知道,猫头鹰的救命恩人是蓝衣道士呢。两人加紧脚步往天一宫赶。为了抢救猫头鹰,超超把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咬着T恤一角,兜着受伤的鸟下了南峰的索道,一路小跑进了天一宫,刚进门就喊:
“二叔,快,救救它!”
“咋啦?”雪梅拎着一只黄洋瓷碗从灶房里跑出来。
“超超捡到一只受伤的鸟,”大妞气喘吁吁地说,一边说一边跟超超快步走进大殿。
“师父下山啦,”雪梅搭声喊,“吃过早饭就走啦。”
进了大殿,果然不见白衣道长,超超的心就凉了。
“这该咋办?”小家伙把猫头鹰放在拜垫上,自己一屁股蹲在土地上,失望极了。
“你拿的啥?”角落里冒出含含糊糊的声音。
“谁?”超超立起身找,一看,是蓝衣道士,躺在师父的地铺上乘凉。
“她把我的被子褥子都拿走了,”蓝衣道士解释。大妞明白,这个“她”肯定是道姑婆婆,进门时她就看到柴堆上晾着几条被子。
“猫头鹰,快死了,”一看是整天醉醺醺的杜师父,超超一屁股又蹲在地上,懒得理他。
“拿过来,”蓝衣道士一骨碌从凉席上坐了起来。
“你懂?”超超一动不动。
“我咋不懂?我以前是养鸟的,我能不懂鸟?”蓝衣道士不满地说,简直是小看人。
超超捧起猫头鹰送到蓝衣道士身边。
“叔叔,你是养鸟的?养啥鸟?”
“鸬鹚,能逮鱼。”
“你是南方人?”大妞脑海里立马浮现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坐在西湖边垂钓的白胡子老爷爷的画面。
“谁说只有南方才有鱼?我是驻马店的,俺家门口就是汝河。”蓝衣道士查看了猫头鹰的伤情,“翅膀被黄鼠狼咬坏了,得养几天。”
“能活不?”
“能,”蓝衣道士很肯定,“走,到我屋里去,我有药。”
二人跟着道士进了他的小土屋,扑鼻而来的是白酒特有的香味。顺着墙根站着一排空酒瓶,道士把每个瓶子底朝上又倒了一遍,在平日放花生米的小碟子里积了一滩子白酒,拿起桌子上的不干不净的小手帕,蘸着酒把猫头鹰的伤口清洗了一番,又从一个小瓶瓶儿里挤出502胶水一样粘糊糊的东西,把断裂的几根羽毛焊了起来。别看他说话结结巴巴,做鸟科医生却是眼尖手快,一边包扎一边哄小孩儿一样地给还算配合的猫头鹰说:
“哦,可怜呀,哦,不疼啊,哦,过几天就能飞了啊。”
看他撅着嘴认真负责的样子,大妞微笑起来,超超也抬起头向大妞挤挤眼儿,又恢复了他的淘气样儿。
“去,到灶房里找个碗,给它舀半碗清水,”蓝衣道士指挥超超。小家伙一走,他才拉开抽屉,把手伸到最里面,取出一根火腿,剥开了,掰成小块儿放在手心上。
“哎呀,火腿!”超超惊喜地喊,几天不吃肉,要不是猫头鹰病着,他肯定跟它抢了,“它真有福气,哈有肉吃!”小家伙咽着唾沫感叹。猫头鹰一听,咋,想抢?三下两下就啄了去,吞进肚子。
“我才不抢哩,”超超怕猫头鹰猜透他的心思,“给,喝水。”
一顿简餐后,猫头鹰圆溜溜的大眼睛重新燃起了生机,含义深刻地把三人打量了一番,夹着翅膀蹲在地上。
“叔叔,猫头鹰白天是瞎子吧?”超超问。经过这次抢救事件,小家伙对蓝衣道士刮目相看。再说了,嘴得甜点儿,万一他还藏着火腿呢。
“差不多吧。走,俺们去给它做个窝,”蓝衣道士很享受做娃娃头的感觉,把猫头鹰在黑暗的角落里放好了,领着两个桃子到灶房后的柴堆上找木板子。
“呦,就你那两下子,哈会做鸟窝,”道姑抓着机会打击跟她长在一个枝枝上的老桃子,“不把手砍了就行了。娃们,吃饭,不用管他。”
蓝衣道士才不喜欢人管哩,他嘟囔了道姑几句,自顾自地取了斧头钉子,开工了。大妞的面条吃了一半,就听到叮叮咣咣的敲打声。超超端着碗去跟踪鸟窝的进度。蓝衣道士要做一个木盒子,带小门儿,晚上把猫头鹰关进去,不怕黄鼠狼来拜年。下午三四点,闷热地很,超超吃完面,扔了碗,捡起一块硬纸板站在道士的后面给他扇人造风。
“不怕热,就烦牛虻,”道士,摽,一把打在脖子上说。
“二叔说不能杀生,”超超也烦牛虻,比苍蝇大,比苍蝇狠,针管子扎进肉里,不吸半管子血不出来。但是二叔就是不让他拍,说万物都是命,命都怕死。
“我管它哩,”道士嘟着嘴说,“它咬我,我就拍它。给,攒起来,等会儿喂猫头鹰。”
“就是,”超超收到启发,“喂猫头鹰。拿害人的小生命救不害人的大生命,不算杀生吧。风也不造了,拿着硬纸板专拍嗡嗡乱飞的牛虻。一老一少,忙得不亦乐乎。干到5点多,一只还算精致的鸟笼做好了。不光有门,哈有两个小窗呢。透过窗户看到笼子里卡着一根带老皮的棍儿。
“让猫头鹰磨爪子哩,”超超得意地做讲解员。
“不攘杆子哩,”道姑咧开嘴笑了,“看着次次信信,倒不傻哩。”
“你,你,你才次次信信,”蓝衣道士一遇到道姑就结巴。
“次次信信”或者“次信次信”都是“次怂”的同义词,就是信球的意思。有多信?跟《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有一拼。
猫头鹰享用了几只牛虻,钻进新居里修养去了。蓝衣道士兴致正高,顺便把两个摇摇晃晃地凳子也钉牢实了,一边叮叮咣咣,一边给超超讲他在汝河上养鸬鹚的光辉岁月。听得小家伙恨不得把手中的硬纸板当成鸬鹚,用力一挤,摽,飞出一条鱼来。
“也不知道羊倌有么有想我,”几天不用手机,大妞感到与世隔绝了。有心下山吧,天色已晚。自顾自地坐在天一宫门口的石台阶上,看云卷云舒吧,又有点怅然若失。这几天的山里生活让她清凉了许多,山下的焦躁不安已经被无形的力量给平复了。她体验到最原始最纯粹的快乐。吃的简单,住的简陋,却一点儿不影响她由衷的快乐自在,好像每天都是大年初一,么有争吵,么有抱怨,么有竞争,全村全镇全国人民只有满满的祝福和善意。可惜,天下么有不散的宴席,中国的大年初一总要过去,烦恼的钟声已经敲响。“几天不联系,羊倌是不是找其他女孩了?”“羊倌走后,爸妈也么明确表态,啥意思?”“我跟这他会幸福吗?”“肯定会幸福,是三世注定的姻缘呢。”白衣道长的话和大吉大利的第二签是大妞青春懵懂期最清晰有力的一只大手,在她信心不足,迷惑彷徨时,从亚武山上伸下来,把她从泥泞中拎出来,让她删繁就简,于千头万绪中咬定一个信念:嫁给羊倌,就算全世界都反对,我也要嫁给羊倌!
深吸一口和着松香的清凉的仙气,大妞站起身,准备去南天门看日落。
“女子,走,跟婆婆拽菜走,”道姑挎个竹篮出了天一宫,“么菜吃了,几根老黄瓜,把人吃地竟竟地。”
啥是“竟竟地?”就是“够够地“,吃地再也不想吃了,吃腻了。
大妞小时候最喜欢拽菜了。拽菜就是挖菜。金镇人寻野菜时也带着铲铲儿,也挖,但世世代代非要给挖菜叫拽菜,好像跟野菜拔河,你钻在黄土地里就是不出来,我就是要撅着沟子使劲儿地拽,拽够一蓝蓝儿,往胳膊上一挎,回家了。“面条儿”能摊煎馍,“□□起”能炒鸡蛋,“油油勺儿”最好,以前么油炒菜的时候,就给锅里煮两把油油勺儿,全当锅里漂了一层油,营养地很。
大妞婆在南头的麦地里拽菜的时候,大妞就钻进跟她差不多高的麦苗里找面条花,粉红色的,指甲盖大小,长在纤细笔直的茎上,酷似亭亭玉立的少女,每个茎上只顶着两三朵花,稀稀疏疏,在绿浪一样的麦田里,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正因为此,找到面条花的喜悦里是夹杂着怜惜的。
“婆,寻着啦!”大妞奶声奶气地喊,一把揪了粉粉的花,跟手里紫色的不知名的花,毛毛草,哈有刚抽穗的麦子攥在一起,沿着田埂飞快地跑到婆跟前,“快,给我插头上。”
“大妞是个西娇娇儿哩,”婆笑了,把被小手攥得温热的花草分成两堆儿,夹在大妞的两根撅撅儿里。小女子的头上立马开了花,她自己也感觉到了,露出小虎牙美滋滋地笑了。
拽菜的时候是距离土地最近的时候。到了大妞这个时代,王家沟的杏林已经被砍地么几棵了,春玲时代的华丽鲜嫩已经被一卡车一卡车倾倒进沟里的废气矿渣给窒息了。大人们严格禁止娃娃们往王家沟跑,有毒!剩下的几棵老杏树在寂静的春天依然奋力地开出沾泪的花,却再也么有娃娃们奔跑嬉闹在树底下了。跟土玩是黄河滩孩子的天性,刚会坐时,拿着铲铲儿打馍馍,能走能跑时,就下地拽菜。青青的麦苗里,刚劲有力的玉米地里钻几次,就被打上了黄土地的烙印,成了黄河滩的娃,像面条花一样把根扎进不那么肥沃的黄土地里,静静地开出一尘不染的小花。
后来,矿山开了,日子好过了,一年四季都有吃不完的菜。金镇各村的历史画面里就不见婆婆多多着小孙女的手去拽菜的镜头了。“多多”就是牵着,把小手攥在大手里,大手里是无限的无条件的爱,如同脚下的黄土地,小手里是无限的无条件的依恋,如同黄土地上钻出来的面条花。
十几年么拽菜了,听道姑婆婆这么一喊,大妞的心当下就热了。
“婆婆,寻啥野菜?”大妞兴致勃勃地跟着道姑婆婆上了小土坡,拐进一片夕阳照耀下的火红的松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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