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李朝阳(三)
下连之后的日子,是用汗和血堆出来的。
我不挑任务。
抢险救灾我去,边防巡逻我去,急难险重的工程任务我去。
别人不愿意干的苦活累活,我抢着上。
有人问我图什么,我说图个踏实。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图的不是这些。
我图的是肩膀上那颗星能多一点分量。
图的是有一天站在她面前的时候,我这个“当兵的”三个字,不只是一个身份,而是一份沉甸甸的底气。
手上磨出来的茧子硬得像铁,掌心的纹路都被磨平了。
膝盖上的旧伤没好利索又添新伤,一到阴天就隐隐作痛。
腰上的膏药从来没断过,战友开玩笑说我身上永远一股药味儿。
有一年冬天出任务,在零下三十度的山口守了整整一夜。
天亮的时候眉毛上都结了冰碴子,手指冻得握不住枪。
旁边的兵问我,排长,你咋不申请调个轻松点的岗位?
我没回答。
我脑子里想的是沈青寄来的冻疮膏。
她寄东西很有规律。每隔一两个月,总有一个包裹从北京寄过来。
有时候是几盒膏药,有时候是她自己配的药茶,有时候是晒干的中药材。
吃的也寄。她做的肉干是一绝,切成小指粗细的条,用香料腌透了再风干,咸香有嚼劲。
每次包裹一到,全班的人都围过来,眼巴巴地看着我拆。
我只留一小半,剩下的全分了。战友们一边嚼一边说,嫂子手艺真好。
我说,还不是嫂子。
他们说,迟早的事。
她的信写得不长,有时候一页纸,有时候只有半页。信里从来没有什么暧昧的话,
都是些寻常的内容,北京又降温了,姥爷身体很好,学业挺顺利的,
你那边冷不冷,训练别太拼命,注意安全。
每封信的结尾都是同样的一句话:“照顾好自己。”
五个字,我翻来覆去地看,能看出花来。
我给她的信写得勤。
每周一封,雷打不动。
信里什么都写,训练的趣事,战友的糗事,驻地的天气,山里的野花开了,夜里站岗看见的星星特别亮。
我把所有想说的话都写进信里,唯独“喜欢”两个字,一次都没提过。
我想等她大学毕业,等自己升到一定的高度。
这一等,就是三年。
升副团那天,我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给家里打电话,是给她写信。
信写了一半,我把笔搁下了。
三年了,写了上百封信,每一次都是她回信,我写信。
每一次都是我寄东西,她寄更多东西回来。我们之间隔着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和薄薄的信纸,谁也不往前多走一步。
这次我不想写信了。
我拿起电话拨通了那个背得滚瓜烂熟的号码。
响了三声,接通了。
“喂?”
她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隔着千山万水,有一点失真,但的的确确是她的声音。我握着听筒的手心一下子出了汗。
“沈青,是我。我升副团了。”
接着我听到她声音里带着真切的欢喜:“李朝阳,你太厉害了。”
就这一句话,比我扛过的所有奖章都重。
我握紧话筒,心跳得比第一次实弹射击还快:“我……我想请你来部队看看,你有空吗?”
说完我就后悔了,万一她拒绝怎么办?
“三天后给你答复。”她说。
她居然没拒绝,是不是证明我有戏?
这三天是我这辈子过得最漫长的三天。
第一天,我把宿舍里里外外打扫了三遍,被子叠得能当刀切豆腐。
第二天,我去理了发,刮了胡子,把军装熨得没有一道褶。
第三天,我从早上起开始盯着那个电话,一天都魂不守舍。
终于电话响了,沈青答应了。
第二天,她开着车来了。
我站在大门口,看着她。
三年不见,她更漂亮了,头发长长了,梳成马尾垂在脑后。
她看见我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
然后她的眼睛亮了。那种亮不是客气,不是礼貌,是真真切切的、藏不住的欣喜。她上下打量着我,目光从我脸上移到肩章上,又从肩章移回我脸上。
“你,黑了,也瘦了。”
我现在一百四十多斤,跟最初的两百斤比,像是换了一个人。
“训练量大。”我说,嗓子有点紧,“你来了。”
“嗯,我来了。”
我接过她的行李,手指碰到她的手背,有些凉,我想握上去暖一暖,到底还是没敢。
我带她往营区里走。路过训练场的时候,一队兵正在跑五公里,步伐整齐,号子喊得震天响。她偏过头看了一眼,嘴角弯了弯。
“跟那天一样。”她说。
我知道她说的是哪一天。古玩街外,晚霞底下,那队跑步经过的兵,和她轻轻说出的那句“真帅”。
原来她也记得。
她在部队待了一个星期后,那天,她突然问我,“我一直想不明白,咱们之前其实接触的并不多,你为什么……会对我……”
我想说因为上辈子我就喜欢你,想说我在梦里看见过你坠崖的样子,想说上辈子的遗憾今生不想有。
我想说我用三年时间从两百斤减到一百四、从一个大学生变成一个副团,全都是因为你。
可我说不出口。
上辈子的记忆对她来说是什么?是恩赐还是负担?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这辈子活得很好,靠自己摆脱了沈中军,找到了亲姥爷和亲生父亲,学了一身本事,眼睛里有光。
我不确定她记不记得那些事,不确定她想不想记起来。
如果她想不起来,那我就永远不说。
那些血淋淋的过往,我一个人记得就够了。
我说,“因为第一次见你,就觉得咱们有缘……”
我说了很多,但唯独没提前世。
她偏过头看我,目光里有什么东西微微晃动。
突然说:“朝阳哥,我答应你了。”
我不敢置信的问:“你说什么?”
她抬头看着我,大声说:“我说,我答应你了。”
然后她笑了。
那个笑容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不是上辈子格子间里疲惫的笑,不是年会走廊上恍惚的笑,不是古今生在玩街外说“真帅”时带着向往的笑。
是暖的,亮的,像春天的第一场雨落在干涸的土地上。
“李朝阳,”她叫我的名字,“把你的手伸出来。”
我激动的,情不自禁的拥她入怀。
我说:“谢谢你愿意给我机会,让我能站在你身边。”
后来,她跟我说:“你写了三年信,一个字都不肯说。你不说,所以,换我来说。”
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她终于属于我了。
我把她的手握紧,握得很紧很紧,像是握住了两辈子的分量。
这辈子,我绝不会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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