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痴情女毒贩-陶静-结束
九十年代初期,二审一般不公开开庭,只做书面审理,若无重大变化,便会维持原判。
而一旦二审维持原判,死刑便会迅速执行。
换句话说,留给陶静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一审死刑判决之后,王队长和马警官仍旧没有放弃陶静。
他们后来找到了陶静的母亲、父亲和哥哥,想让他们劝劝这个傻姑娘,争取立功,免于一死。
可任凭母亲和哥哥怎样劝说,怎样哭求,陶静始终不听。
一个月后,二审结果下来了:维持原判,死刑。
从这一刻起,陶静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
她被转入了死刑待执行的监室。
这里关着另外四名死刑犯,也都是因贩毒入狱,加上陶静,一共五个人。
她们每人都有一个普通女犯专门服侍,一人派一个“助理”。
因为死刑犯都要戴上手铐脚镣,再用铁链牢牢固定住,生活已完全无法自理,连吃饭、解手,都得由助理帮着喂、帮着解裤子。
任何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都会害怕。
哪怕你是钢铁侠、蜘蛛侠,就算是超人、美国队长来了,也照样不好使。
陶静自然也不例外。
每个夜晚,她都难以入睡,独自缩在被窝里,偷偷掉眼泪。
都到了这个时候,她心里居然还在想着那个男人——你在那遥远的地方,还好吗?
几天之后,同监室里一个年纪较大的女毒贩终于看不下去了。
她开口劝陶静:“你这丫头,是真傻。我们这些人,是心里想立功,可实在没有什么能立功的东西,只能在这里等死。你说你明明有机会,为什么就是不说呢?你以为那个小白脸真的爱你?可别自作多情了。我干这行七八年了,这样的小白脸见得多了,他们专骗你们这种年轻不懂事的小丫头。听我一句劝,赶紧交代。昆明这边的规矩,哪怕枪毙前一分钟,只要你肯立功,就能刀下留人。”
话都说到这般田地了,陶静还是不说。
唉,这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该来的,终归要来。
死刑执行的日期,定在了九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二十七日,行刑前的最后一天,看守所的管教找到陶静,再次劝她:“陶静,你现在交代,还来得及。”
陶静一言不发。
管教见她去意已决,叹了口气,说:“那这样吧,你还有什么心愿,看看我们能不能帮你。”
这时,陶静终于开口了。她说,自己有两个要求。
第一,能不能把她体内的金属避孕环取出来。
乍一听,或许有人会觉得,这姑娘死到临头,怎么还会提出这样奇怪的问题。
起初我也这样认为,后来才明白,原来德宏当地有一个旧俗——人死之后,若身上还带着金属物品,便会沦为孤魂野鬼。
管教大概也知晓这个风俗,点了点头说,行,我请示一下,应该没问题。
第二个要求,是想见母亲一面。
管教说,这个不行,看守所里有规定,不能见。
不过,执行之前有公判大会,到时候可以破个例,让她们母女见上一面,说几句话。
最后,管教又问她,还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告诉我,我会转告你妈妈,比如衣服、裤子,我让她给你准备好。
陶静道了谢。
随后,看守所所长亲自批示,从德宏一家医院的妇科请来一位医生,在监室内的医务室里,替陶静取出了那枚小小的环。
女警则将陶静母亲替她准备好的衣服、新鞋,还有亲手做的饭,一并交到了陶静手里。
第二天,行刑的时间到了。
武警和女警到监室里来提人。
一见荷枪实弹的武警,别说这些待执行的犯人了,就连那几个伺候她们的“助理”,也吓得浑身发抖。
另外四名一同执行的女犯,早已吓得嚎啕大哭,瘫在地上死活不肯走,其中一个中年女人,当场便大小便失禁了。
只有陶静,神色异常沉着,自己跟着武警,走出了通道。
砸掉手铐脚镣之后,陶静被五花大绑,游街示众,随后被带到了公判大会的现场。
审判的程序极简单,一应过场走完后,便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在押解上车的那一刻,那位女警让陶静同母亲、哥哥,还有父亲,见了最后一面。
按规矩,押解的武警本应上前阻拦——万一有人要劫法场怎么办?
可武警也晓得陶静的事,心里一样怜悯这个小姑娘,便把头一扭,只当没看见,由着他们去了。
陶静的哥哥心疼妹妹,哭得如同泪人一般,再一次劝她:“你就说了吧,现在说了就不用死了。你才二十岁啊,就算判个死缓,顶多在监狱里待个二十年就能出来,那会儿你才四十岁。”
陶静十分坚定地告诉哥哥:“我是不会说的。你也不用哭。你要是真对我好,我死了以后,替我把妈妈照顾好,就行了。”
陶静的母亲,早已哭干了眼泪,怔怔地望着女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母女二人,就这样默默对视了好几分钟。
武警终于开口催促,说行了,时间差不多了,该上路了。
就在这时,母亲突然伸手,一把抱住陶静,母女俩顿时抱头痛哭。
身后,一名武警低声说了一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现在你要是肯说,我还能帮你。”
陶静像没有听见一般,根本不曾理会。
随后,她被押赴刑场。
随着一声枪响,陶静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二十岁。
那缅甸的那位“帅哥”呢?
他的真实身份,姓甚名谁,终究无人知晓,根本无从查找。
而他当初信誓旦旦承诺的,每年给陶静母亲寄去的那一万块钱,自始至终,也从未兑现过。
陶静被枪决之后,她的母亲因悲伤过度,积郁成疾,几年后便也因病离世了。
有人说,陶静自小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太大,她父亲不是个好人。
可在我看来,陶静本性并不坏,善良,无知,对感情又太过专一,以致后来,竟被一些人将这桩惨剧谱写成了一段所谓“忠贞的爱情”。
若说她是因家庭环境才走上了犯罪的路,我总觉得有些牵强。
倘若是因父亲行为不端而留下阴影,使她仇视女人,或不再相信男人,那长大后,她大可用别的方式去报复,与她后来的带毒,实在没有什么必然的关联。
至多,也只能和她青春期的叛逆、母亲未能及时给予正确引导,勉强扯上些关系。
若说她无知,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又什么不懂呢?
尤其是在发廊洗头,天天接触的,尽是那些做皮肉生意的女子和形形色色的男人,是非曲直,她不可能分不清楚。
她所生活的那片地域,本就毒贩猖獗,这种事是什么性质,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她心里不可能全然不知。
她对母亲心存孝念,这一点不可否认,想多赚些钱,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包括被捕之后,她宁可死也不肯交代出杨博,也是心里存着一丝幻想——觉得就算自己死了,母亲往后的日子,总算有了着落。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做母亲的,花着这样的钱,又怎能心安理得?
她恐怕从未认真想过,自己在换取那一点所谓财富的同时,会间接要了多少人的性命,毁掉多少个原本完整的家庭。
人这东西,一旦沾上那玩意,一百个里头,能有一个彻底戒掉的,已属万幸。
多少瘾君子,到最后钱财散尽,便将手伸向亲朋好友,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再没辙了,便开始犯罪,以贩养吸。
女的也是一样,十个吸毒的,九个要沦落到去卖,剩下那一个,大约是长得实在不堪,又染了一身的病,才没人肯买了。
再说感情。
杨博对陶静,分明就是彻头彻尾的利用。
先是演一出英雄救美,轻易骗得了她的芳心;再施以小恩小惠,让她误以为寻到了幸福,得到了她的身体;之后,便是让她去替自己卖命。
而他自己,早已抽身事外——万一你被抓了,自然由你去顶这颗雷;侥幸成功了,便分你一点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
他若当真有一丝爱你,又怎会忍心让一个女孩子,去替他做这种随时会掉脑袋的事?
陶静之所以最终踏上这条不归路,并不全然是因为感情。
她的心里,一定也曾盘算过,想通过一种极为简便的方式,迅速获取财富。
说到底,这种事,若是自己心里不情愿,任凭是谁逼你,都无济于事。
最后身首异处,也只能怨自己。
对于她那份感情,我以为,用“无知”比用“专一”更为贴切。
因为她与杨博之间的那点情意,从一开始便不纯粹。
倘若不是为了母亲后半生的着落,她还会不会死死护着杨博,不将他交代出来呢?
所以我想,无论是善良也好,专一也罢,都应当用在对的人身上。
错付了,便是一场万劫不复。
陶静的案子,到这里便讲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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