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接连破限
赵龙在村口就勒住了马,翻身下来,牵着缰绳向村里走去。
不是不想骑马进村,只是这匹矮脚马虽然脾气温顺,但到底是牲口,万一在狭窄的村道上惊了谁家的鸡鸭或者小孩,总归是麻烦。再者,他一个穷猎户出身的小子,骑着马招摇过市,未免太扎眼了。
但他显然低估了自己牵着一匹马回村的视觉冲击力。
刚走进村口没多远,第一个看见他的是蹲在自家院墙根下剥豆角的李婶。
李婶抬头瞥了一眼,先是没在意,又低头剥了两颗豆角,然后猛地再次抬头,眼睛瞪得溜圆,手里的豆角都掉了。
“赵……赵龙?!你这是……”
李婶的目光在他身上和他牵着的马之间来回扫了好几遍,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赵龙朝她点了点头:
“李婶,好久不见。”
“哎哟喂!你这孩子,这一个月跑哪儿去了?还牵了匹马回来?发财了?”
李婶的声音又尖又亮,隔着半条街都能听见。
她这一嚷嚷,左邻右舍纷纷探出头来。
很快,村道上就站了好几个人,目光齐刷刷地盯着赵龙和他身边那匹毛色油亮的矮脚马,议论声嗡嗡地响了起来。
“那不是赵家那小子吗?
一个月没见人影,我还以为他出啥事了……”
“你看他牵的那匹马!那可是马啊!
咱村里除了村长家那匹拉车的老骡子,谁家有马?”
“这得花多少银子?他哪来的钱?”
“啧啧,看这精气神,跟一个月前完全不一样了,壮实了好多……”
赵龙没有停下脚步回应那些议论,只是牵着马,不紧不慢地沿着村道往自家方向走。
那些目光和窃窃私语落在背上,他并不在意。
从打死那两头狼开始,他就习惯了成为村里的焦点。
推开自家那扇破旧的木板门,一股淡淡的霉味扑面而来。
一个月没人住,屋子里积了一层薄薄的灰,灶台上甚至结了一张小小的蛛网。
赵龙先将马拴在院子里那根晾晒皮毛的木桩上,然后打了一桶水,给马饮了,又翻出角落里半袋剩的麸皮,倒在地上让马先吃着。
做完这些,他才开始收拾屋子。
他刚把灶台擦干净、将床板上的灰扫掉,还没来得及把包袱里的衣物拿出来归置,院子外就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和说话声。
“赵龙?赵龙在家吗?”
是村长的声音。
赵龙拍了拍手上的灰,走出屋门,只见院门口呼啦啦站了好几个人。
为首的正是村长赵德厚,后面跟着拄着拐杖的何铁柱、扛着锄头的王老汉,还有两个平日跟赵龙家关系还算亲近的邻居。
一群人站在院门口,目光先是落在他身上,然后又齐刷刷地移向院子里那匹正在埋头吃麸皮的矮脚马,脸上的表情精彩纷呈。
“村长,铁柱叔,王叔,你们怎么都来了?”
赵龙走上几步,拉开院门的栅栏,
“进来坐吧。”
赵德厚第一个走进院子,绕着那匹矮脚马转了一圈,伸手摸了摸马背,啧啧称奇:
“好马!虽然不算什么千里驹,但膘情好,骨架也扎实,少说也得十几两银子吧?”
赵龙笑了笑,没有接话,搬了几条板凳出来,请众人坐下。
何铁柱的腿伤显然还没好利索,拄着拐杖慢慢坐下,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赵龙,你这一个月到底去哪儿了?
那次打完狼,隔了两天就不见你人影了,问谁都不知道。
我还以为你出啥事了,担心了好几天!”
王老汉也附和道:
“就是就是!你这孩子,走也不说一声,村里人都以为你想不开跑了呢!”
赵龙等他们都坐定了,才开口道:
“村长,铁柱叔,王叔,我那天去了一趟嵩山少林寺。”
“少林寺?”几人异口同声地惊呼出声。
“嗯。”赵龙点了点头,
“我想学点功夫防身。
上次那三头狼的事儿让我想明白了,光靠一把弓一支箭,运气好能打死两头,运气不好就得交代在那儿。
所以我去了少林寺,学了一个月的拳脚功夫和一门横练功夫。”
他说得很简略,但“少林寺”这三个字的分量,在场的人都懂。
赵德厚的烟袋差点从手里掉下来:
“你……你一个人去的?从阳谷县到嵩山,那可是好几百里路啊!”
“嗯,跟着一支镖局的商队走的。”
赵龙轻描淡写地说道,
“路上也不太平安,在梁山泊附近遇到了一伙匪徒,十几号人,差点没走脱。”
“梁山泊的匪徒?!”
王老汉倒吸一口凉气,声音都变了调,
“那可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你咋脱身的?”
“镖局的镖头有些本事,再加上我在暗处射了几箭,把他们惊退了。”
赵龙没有细说那一箭射断枪杆的细节,也没有说自己后来独自一人打翻十几个匪徒的事,只是简单带过。
但即便如此,几人已经听得心惊肉跳。
何铁柱更是连连摇头,感叹道:
“你这孩子,胆子也太大了!
一个人跑那么远,还遇上匪徒……能囫囵着回来,真是祖宗保佑!”
赵德厚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烟雾,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道:
“那你这次回来,功夫学得怎么样了?”
赵龙想了想,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站起身,走到院子里那根用来练劈砍的木桩前。
这根木桩在他离开前已经被劈得满是刀痕,经过一个月的风吹日晒,表面有些干裂。
他深吸一口气,沉腰立马,右拳回收腰间,然后猛地一拳轰出!
“嘭——!”
一声沉闷的爆响。
拳头重重砸在木桩上,木屑纷飞,留下了一个约莫一寸深的拳印。
木桩整体都剧烈地震动了一下,顶部甚至出现了一道细微的裂纹。
院子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赵德厚的烟袋停在半空。
何铁柱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张。
王老汉更是直接站了起来,凑到木桩前,伸手摸了摸那个新鲜的拳印,又回头看了看赵龙,满脸不可思议。
“这……这是你一个月练出来的?”
王老汉的声音都有些发颤。
赵龙收拳,活动了一下手指,点了点头:
“少林寺的伏虎拳,配合铁布衫的功夫,练了一个月,算是入了门。”
他没有说铁布衫已经练到了第二层、伏虎拳已经圆满,怕吓着他们。
“好!好!好啊!”
赵德厚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脸上满是欣慰和赞赏,
“你爹要是知道你如今有这番际遇,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了!”
何铁柱也连连点头,感慨道:
“赵龙,你这一趟没白跑!
有了这身功夫,别说狼了,就是再来几头熊瞎子,咱村也不怕了!”
赵龙笑了笑,重新坐下,换了个话题:
“村长,我不在这一个月,村里怎么样?有没有再闹狼患?”
赵德厚摇了摇头,神色放松了些:
“没有。自打你打死那两头狼、吓跑一头之后,这一个月风平浪静的。
我组织了几个青壮年,每天晚上轮流巡逻,一直没出过事。
估摸着那跑掉的狼也知道咱村不好惹,不敢再来了。”
“那就好。”
赵龙点了点头,心里踏实了些。
几人又聊了一会儿,问了问少林寺的见闻,赵龙挑些能说的讲了讲。
寺里的古柏、大雄宝殿的金身佛像、那些挑水健步如飞的武僧。
众人听得津津有味,直到日头西斜,才陆续散去。
送走了众人,赵龙关上院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回到熟悉的地方,见到熟悉的面孔,这种感觉……还不错。
接下来的日子,重新恢复了平静。
赵龙每天的生活又回到了:清晨起来练拳、练功,上午或下午进山打猎,傍晚回来处理猎物、继续练功,晚上泡澡、睡觉。
铁布衫的药浴药材在半个月前就用完了。
慧明给的那三个月的药材,他省着用,也只撑了两个月出头。
没有药浴辅助,铁布衫的进境明显慢了下来,但他没有停下,每天依旧用木桩撞击身体,用拳头击打硬物,保持皮肤和肌肉的韧性。
好在伏虎拳的进境依旧迅猛。
这门拳法他已经练得滚瓜烂熟,三十六式信手拈来,每一拳打出都带着呼呼的风声,发力越来越顺畅,越来越圆融。
他偶尔也会去阳谷县。
有时候是去卖猎物和皮毛,有时候是去买盐巴和日用品。。
每次去阳谷县,只要遇到武大郎挑着担子沿街叫卖,他都会买上两三个炊饼。
有时候当午饭,有时候带回家当干粮。
几次下来,武大郎也认得他了。
每次见到他,都会主动打招呼,脸上带着那种朴实的笑容:
“客官又来啦?今天的炊饼刚出炉,热乎着呢!”
赵龙也会点头回应,接过炊饼,付钱,偶尔多说一句“生意不错”之类的闲话。
他没有刻意去结交武大郎,也没有去打探潘金莲的事。
他知道,剧情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
武松还没打虎,还没当上都头,还没来到阳谷县与兄长团聚。
时间在日复一日的打猎和练功中悄然流逝。
这天傍晚,赵龙从山林里出来,肩上扛着一头刚猎到的麂子,沿着山路往村里走。
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山风吹过,带来草木和泥土的气息。
他一边走,一边习惯性地唤出了系统面板。
淡蓝色的光幕在暮色中浮现:
【人物:赵龙】
【技能:
投掷(破限)【例无虚发】
奔跑(破限)【健步如飞】
劈砍(破限):【后发先至】
下蹲(破限):【强健下肢】
俯卧撑(圆满):8996/10000
仰卧起坐(圆满):7288/10000
射箭(精通):206/1000
骑术(小成):422/500】
【武学:
铁布衫(大成):4850/5000
伏虎拳(圆满):1926/10000】
他的目光在面板上缓缓扫过,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扬起。
劈砍和下蹲,在他从少林寺回来后的这段时间里,相继破限。
劈砍破限后获得的天赋是【后发先至】:攻击速度提升300%,反应速度提升500%。
这个天赋的效果,他在一次狩猎中亲身体验过。
那天他遇到了一头受惊的野猪,那畜生发了疯似的朝他冲过来,獠牙直刺他的小腹。
如果是以前,他只能侧身躲避或者用朴刀硬挡。
但那天,他的身体几乎是本能地做出了反应。
在野猪的獠牙即将刺中他的瞬间,他侧身一闪,同时手中的朴刀一刀斩在野猪的脖颈上,直接斩断了它的脊椎。
那头三百多斤的野猪,甚至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轰然倒地。
事后回想起来,赵龙自己也有些后怕。
那一刀的速度和精准度,远远超出了他平时的水平。
他知道,那是【后发先至】在起作用,在敌人攻击的瞬间,他的身体能以远超平时的速度做出反应和反击。
而下蹲破限后获得的天赋是【强健下肢】:下肢力量各增加1000斤。
这个天赋的效果更加直观。
他试过,现在他全力一跃,能跳出一丈多远;全力一脚蹬在树干上,能直接将碗口粗的树干蹬断。
在山林中追逐猎物时,他的速度和灵活性比之前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那些陡峭的山坡、密布的灌木,对他来说如履平地。
武学方面,铁布衫已经达到了大成层次,距离圆满只差一百五十点熟练度。
大致对应的是铁布衫的第二层——肤若金铁,刀剑难伤。
他试过,用普通的柴刀在自己的手臂上轻轻划了一下,只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白印,连皮都没破。
如果用上全力,或许能砍出一道血痕,但想要重伤他,普通的刀剑恐怕已经做不到了。
等到铁布衫突破圆满,应该就能到达第三层——返璞归真,近乎金刚不坏。
但问题是,药浴用的药材已经用完了。
没有药浴的辅助,铁布衫的进境明显慢了下来,每天的熟练度增长只有之前的一半不到。
而且,他手头的银钱也已经花得七七八八了。
去少林寺捐了十五两香火钱,路上花了一些,回来后又买了一批药材和日用品,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不到三两银子。
虽然他也时不时地打猎卖钱,但猎物不是天天都有的。
运气好的时候,一天能猎到两三只麂子或者一头野猪,能卖个一两多银子;
运气不好的时候,在山里转悠一整天,只能猎到几只野兔和野鸡,卖不了几个钱。
伏虎拳的进境倒是快得多。
这门拳法他已经练到了圆满层次,距离破限只是水磨工夫,比铁布衫可快多了。
以他现在的练习速度,大概还需要一个月左右就能肝到破限。
“伏虎拳破限……不知道会获得什么样的天赋。”赵龙在心里期待着。
他扛着麂子继续往山下走,目光习惯性地扫视着四周的树林和灌木。
就在这时,前方的灌木丛中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赵龙脚步一顿,放下肩上的麂子,右手缓缓摸向腰间的朴刀。
他的目光锁定那片晃动的灌木,身体微微下沉,做好了随时出手的准备。
灌木丛猛地向两侧分开,一头体型庞大的动物从里面冲了出来!
赵龙瞳孔一缩,但随即又放松了下来。
那是一头雄鹿。
体型硕大,少说也有一百多斤,皮毛是漂亮的棕红色,在夕阳下泛着油亮的光泽。
最引人注目的是它头顶那对鹿角,虽然只有两三个叉,但是形状饱满,一看就是正值壮年的雄鹿。
那雄鹿冲出灌木丛后,显然也看到了赵龙,脚步猛地一顿,警惕地竖起耳朵,鼻孔翕动着,似乎在判断眼前这个直立生物是否有威胁。
赵龙和它对峙了几个呼吸。
然后他缓缓蹲下身,装作没有看见它,低头去捡地上的麂子。
那雄鹿见他似乎没有威胁,放松了警惕,低下头,开始啃食路边的一丛嫩草。
就在它低头的瞬间——
赵龙动了。
他的身体如同一支离弦之箭,猛地窜了出去!
【强健下肢】带来的恐怖爆发力在这一刻展露无遗,他几乎是在眨眼间就跨越了十余步的距离,右手已经握住了腰间的朴刀刀柄!
那雄鹿察觉到危险,猛地抬起头,想要转身逃跑。
但已经晚了。
刀光一闪。
朴刀在空中划过一道凌厉的弧线,精准地斩在雄鹿的脖颈上。赵龙没有用全力,他不想损坏鹿皮和鹿角——鹿皮值钱,鹿角更值钱。这一刀只是恰到好处地切断了雄鹿的颈动脉和气管。
雄鹿的身体猛地一僵,四条腿剧烈地抽搐了几下,嘴里涌出大量血沫,然后轰然倒地。
【劈砍熟练度+1】
赵龙收刀入鞘,蹲下身检查了一下雄鹿的伤口。
刀口整齐,没有伤到鹿皮的主体部分,鹿角也完好无损。
“运气不错。”
他低声说了一句,嘴角微微上扬。
一头一百多斤的雄鹿,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鹿肉能卖个好价钱,鹿皮鞣制后能做皮衣皮靴,鹿角更是值钱的东西。
尤其是那对鹿茸,品相极佳,拿到药铺去卖,少说也能卖个三五两银子。
他将麂子和雄鹿一起扛在肩上,感觉了一下分量,两头猎物加起来将近两百斤,但以他现在的体魄,扛起来并不算太吃力。
他沿着山路,大步朝村里走去。
回到家里,赵龙将麂子和雄鹿放在院子里,先打了一桶水冲洗了一下手上的血迹,然后开始琢磨该怎么处理这头鹿。
鹿全身都是宝。
鹿肉可以吃,也可以卖。
鹿皮鞣制后能做皮具。
鹿茸则是最值钱的部分。
鹿血、鹿鞭、鹿筋也都是好东西,能入药,能泡酒。
他先处理鹿茸。
鹿茸是雄鹿每年春天新长出的嫩角,表面覆盖着一层细密的绒毛,摸起来温热柔软,里面是丰富的血管和软骨组织,是名贵的滋补药材。
这头雄鹿的鹿茸品相极佳,个头大。
赵龙拿起那把处理猎物的小刀,找准鹿茸与头骨连接的根部,三两下就将一对鹿茸完整地切割了下来。
他小心地将鹿茸放在一张干净的油纸上,包好,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然后是鹿血。
鹿血也是好东西,能补血养颜、强身健体。
他找来一个干净的陶罐,将雄鹿脖颈处的伤口对准罐口,只可惜这鹿流血流了一路,只接了一小罐鹿血。
鹿血还温热着,带着一股淡淡的腥味。
他往罐子里撒了一点盐,搅拌均匀,然后盖上盖子,放在阴凉处。
处理完鹿茸和鹿血,赵龙看着地上那具完整的鹿尸,想了想,决定不自己处理了,直接扛到阳谷县去卖,整头鹿卖,比分解开来卖更划算。
阳谷县有几家大酒楼和药铺,对这种野味和药材的需求很大,只要品相好,不愁卖不出好价钱。
他将鹿尸扛在肩上,锁好门,大步朝阳谷县走去。
进了阳谷县城门,赵龙扛着那头雄鹿走在主街上,立刻就引起了轰动。
一头完整的一百多斤雄鹿,被一个少年猎人扛在肩上,鹿角分叉繁多,皮毛油亮,鹿尸上甚至还带着新鲜的血迹,这副画面本身就极具冲击力。
“哎哟!快看快看!那后生扛了一头鹿!”
“好家伙!这么大的鹿!得有一百多斤吧?”
“那鹿角可真漂亮,少说也得有八个叉!”
“这后生是哪家的猎户?本事不小啊!”
街上的行人纷纷驻足围观,指指点点的议论声此起彼伏。
有几个穿着绸衫、看起来像是富户管家模样的人,更是直接走上前来,围着赵龙和他肩上的鹿转了好几圈。
一个穿着青色绸衫、留着山羊胡的中年人率先开口了:
“小兄弟,这鹿卖不卖?我出五两银子,整头鹿我要了!”
赵龙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另一个穿着灰色短打、腰间系着围裙的胖子挤了上来,不屑地瞥了那山羊胡一眼:
“五两银子就想买一头鹿?你打发叫花子呢!
小兄弟,别理他,我出八两,卖给我!
我是迎宾楼的掌柜,你这鹿我收了,保证给你个好价钱!”
“迎宾楼了不起啊?”山羊胡不服气了,“我出十两!”
“十二两!”胖掌柜毫不示弱。
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惊叹声。
十二两银子,够一个普通农户过上大半年了。
赵龙依旧没有说话,只是扛着鹿,继续往前走。
他不是不满意这个价格。
十二两银子买一头鹿,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高价了。
但他知道,这对鹿茸的价值远不止于此,虽然鹿茸被自己留下来了,但是就鹿肉、鹿皮、鹿鞭、鹿筋……整头鹿的价值至少在十五两以上。
他需要一个更合适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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